一、 招标条件
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甲醇分公司氧气阀门及执行机构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甲醇分公司氧气阀门及执行机构维修工程
2.2项目地址:甘肃省平凉市 石堡子工业园区东一路03号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甘肃 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制甲醇分公司氧气阀门及执行机构维修公开询价项目,项目背景:煤制甲醇分公司气化车间氧气系统阀门共有21台,全部为原装进口阀门,目前有9台阀门存在不同程度的内漏、外漏现象,给生产系统带来隐患。氧气阀门自投入运行以来,未进行过全面检查,鉴于目前频繁出现的泄漏情况和本次维修台数较多,需进行维修,确保阀门使用稳定性。项目规模:氧气切断阀6台、氧气调节阀3台。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6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项目包括:该项目主要包含氧气调节阀(含执行机构)、氧气切断阀(含执行机构)。框架形式,具体维修工程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其中氧气调节阀(含执行机构)预估3台,氧气切断阀(含执行机构)预估6台。
2.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甲醇分公司氧气阀门及执行机构维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或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供应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阀门(球阀、调节阀)制造A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提供水煤浆气化炉氧气阀门制造或维修业绩两份;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8月01日09时00分至2020年08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2020年08月01日09时00分至2020年08月06日17时00分)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