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煤矿制氮硐室智能化、自动化改造和瓦斯抽放硐室智能化、自动化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煤矿制氮硐室智能化、自动化改造和瓦斯抽放硐室智能化、自动化改造项目
2.2项目地址: 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亭煤矿
2.3项目概况: 煤矿2501采区制氮硐室内共设置1#和2#两个子硐室,其中:1#子硐室内安装1台DTJY-1000/0.8型制氮机;2#子硐室内安装1台JXZD-1000型制氮机、1台DTJY-1000/0.8型制氮机;制氮硐室内设置低压防爆开关、防爆真空电磁启动器、照明信号综保共计12台,KBSGZY-800/10移动变电站1台,空气压缩机配套电磁启动器6台,ZM-RSZ-8净化软化水装置1套,ZFM6/10型矿用区域自动喷粉灭火装置4套。制氮硐室现有设备未实现自动化、智能化集中近/远程控制,现用供电开关、磁力启动器等供配电设施多数为2005年左右产品,设备老旧且无“四遥”和通讯功能,达不到智能化集中远程监测监控启停设备及信号采集功能要求。系统中各类阀门(冷却水系统阀门、氮气管道阀门等)均为手动阀门。需对制氮系统做自动化、智能化远程监控和控制系统改造,建立统一的操作平台实现集中控制。改造后的控制系统采用PLC进行数据采集控制,可实现同时对多台设备的运行状态及参数进行监控记录(含阀门控制),同时可实现在调度集控中心进行远程监控及现场调度管理,为数字化矿山建设打下基础。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6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项目包括: 煤矿井下2501采区制氮硐室智能化、自动化改造所有设备、设施采购、安装、调试(含地面调度室集控中心)等一系列工作。
2.7计划工期:30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煤矿制氮硐室智能化、自动化改造和瓦斯抽放硐室智能化、自动化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或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资格能力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工程师)需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挂靠单位或租借资质、资格报价,报价人需提供不存在挂靠或租借资质、资格证书承诺书;需提供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8月01日09时00分至2020年08月06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