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港口 驾驶员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曹妃甸5000万吨煤码头项目,共建成10万吨级泊位2个(水工结构按靠泊15万吨级船舶设计)、7万吨级泊位2个、5万吨级泊位1个以及相应配套设施。码头全长1428米,设计装船能力5000万吨。
招标内容: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驾驶员服务,总计14人,其中专职通勤班车司机4人,公务车司机10人(含司机班长1人、兼职综合统计1人)。
服务期: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一、项目需求及工作要求
1.岗位配置
1.1班长1人(A2驾照以上)负责车辆与司机的全面管理。
1.2综合统计1人(司机兼任)负责内业管理,并配合队长做好车辆与司机的全面管理。
1.3专职通勤班车司机4人,持有A1驾照,负责通勤班车的驾驶及服务。
1.4公务车司机9人,持有C1以上驾照,负责公务车的驾驶及服务。
总计14人,乙方根据实际值岗情况合理安排岗位人员,原则上按照此定员进行配置,但要从管理上适当调整,不得以固定岗位人员为由申请甲方增加人数。
司机要求年龄在23岁以上,具有5年及以上驾驶经验,身体健康,初中及以上学历,无犯罪及重大交通肇事等不良记录。
2.司机服务职责
2.1按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安排,按时优质的提供服务。
2.2 按照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的管理标准要求,做好与其工作内容有关的车辆维修、保养、卫生及安全驾驶等有关工作。
2.3 按照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热情的服务。
2.4 积极配合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做好督导工作。
2.5 接受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完成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临时交办的合理的工作任务。
2.6 负责司机的招聘与日常管理。设班长、综合统计员各一人,负责日常管理及甲方的日常工作协调与沟通。
3.考核细则
3.1无故迟到一次考核100元,旷工半天或一天考核500元,一年内三次旷工直接劝退。
3.2油料考核时,无正当理由,实际油耗超过正常油耗标准的,考核500元,第二次直接劝退。
3.3每月受到违章驾驶处罚3次以上﹙含﹚,除自己承担相应处罚外,当月考核500元,因车辆违法处理不及时影响公司车辆年检时,年检月开始每月考核500元,拒不对车辆违法进行处理的,直接劝退。
3.4弄虚作假,不如实报告执行出车任务相关情况,完成任务后在外逗留不及时返回公司的,回来后没有及时报告车队长和领导的。每发生一次考核100元,一年内发生3次以上,予以劝退。
3.5做好车辆的正常保养,自检自修,及时提报车辆保养计划,监督保养维修的全过程。保证车辆正常运转。因保养不及时发生机械事故,造成损失在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含﹚扣发500元,造成3千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扣发1000元,造成5000以上10000元以下﹙含﹚扣发2000元,10000元以上的直接劝退。
3.6发生交通违法责任事故同等责任(含以下),考核500元,并按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理赔后的差额﹚扣发工资,造成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直接劝退。
3.7自己负责的车辆,出现设备、物品、工具丢失的,除赔偿相应损失,还将扣发100元,年内发生3次予以劝退。
3.8出车前检查证件是否齐全,车况是否良好,出车前后检查车辆有没有安全问题,做好车辆记录。如果公司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或司机发现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处理的,发现一次扣发200元。
3.9驾驶员了解掌握车辆的年检情况,不及时进行年检而出现罚款的,自己承担,并扣发100元。
3.10车辆清洁方面,严禁在车内抽烟,外观和内饰要保持清洁,在车辆检查时发现车辆外观不整洁,内部脏乱,有烟头和其他杂物,或发现在车内抽烟的,每次扣发50元。
3.11服务意识差,责任心不强,遭到职工投诉的,经调查属实,每次考核200元。
3.12请假一天扣发200元,倒休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外,公司还将予以劝退。
3.13酒后驾驶的。
3.14出现严重违法驾驶行为的,一次被扣十二分并被吊扣或吊销驾照的。
3.15无论什么原因疲劳驾驶的。
3.16未经批准公车私用,私自外借或出租的。
3.17不服从车辆管理人员工作安排,不执行出车任务,不接听公司领导和车队管理人员电话超过三次的。
3.18违反规定装载或发现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不作处理而继续行车的。
3.19发生同责以上事故,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上﹙保险公司理赔后的差额﹚,或出现人员伤亡的。
3.20因未按规定停放车辆,造成车辆被损坏或被盗的。
3.21未经批准,将车交予他人驾驶的,利用公司车辆交他人学习驾驶的。
3.22不服从车管人员调休与值班安排的。
3.23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侵占公司物品和损害公司利益的驾驶员。
3.24向修理厂或其他下属单位索要财务和物品的。
3.25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维修车辆的,不按规定报销费用的。
二、投标方与招标方责任划分
1.投标方负责
1.1熟悉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或与其相仿的业务,具备配备或随时补充员工的能力,保证持合法证件上岗。
1.2具备专业管理人员和相关技术工人。
1.3除能按标准、质量要求满足该项目要求外,同时遵守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
2.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负责
2.1在合同期内负责检查监督中标方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中标方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直至达到标准要求。
2.2保证中标方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保证中标方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3按时支付合同费用。
2.4甲方负责司机工作划分及岗位安排。
2.5有权对违反本现场管理规定的司机进行考核处罚。
2.6提供住宿,安排在职工食堂有偿用餐,并根据实际用餐情况扣除相应就餐费用(早餐15元/人/次,午餐25元/人/次、晚餐25元/人/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司机要求年龄在23岁以上,具有5年及以上驾驶经验,身体健康,初中及以上学历,无犯罪及重大交通肇事等不良记录。公务车司机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驾驶证,司机班长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A2及以上驾驶证,通勤班车司机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A1及以上驾驶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须具有不少于3个劳务外包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3日9:00起至2020年8月13日17:00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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