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一期两台机组脱硫净烟改超低标准CEMS分析系统项目招标人为 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一期两台机组脱硫净烟改超低标准CEMS分析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项目规模: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2×300MW+1×600MW机组;
招标范围: CEMS分析系统2套,交货地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300MW等级及以上超临界工程不少于3套电厂项目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设备投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8月3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8月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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