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大连第二热电厂背压机组(2台50兆瓦)新建工程推煤机采购,招标人为 (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大连第二热电厂背压机组(2台50兆瓦)新建工程推煤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连第二热电厂背压机组新建工程项目规划建设2×350MW供热机组+2×50MW背压机组,本期先建设2×50MW背压机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授权经销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产品或品牌授权委托书须与投标时提交的产品或品牌授权委托书保持一致,否则否决其投标;
3.2.2 业绩要求:无;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每标段至少保证3家不同品牌的投标人参与竞争。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招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8月3日 9:00 时起至2020年8月10日17:00时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