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2020年度润滑油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9518.3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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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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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发电企业2020年度润滑油集中采购 |
四川分公司所属12家水(火)电发电企业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期间所需的润滑油(脂)集中采购,预计数量232.7吨。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业绩:具有发电企业或类似工业企业两种及以上润滑油品牌的供货业绩。
3.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4.投标人如是代理经销商,须具有美孚、壳牌、昆仑、长城等4家主要品牌中2家及以上的有效授权经销许可(授权方和被授权方不得重复投标)。
5..近三年(从2017年至今)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供货需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承接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业务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须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8-01 09:00到2020-08-1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8-01 09:00到2020-08-1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