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审批通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餐厅面积约占地约 400㎡,其内部结构有大餐厅1个、小餐厅2个,可容纳约230人同时就餐;后厨房设有主、副食成品加工间、冷荤间和半成品加工间、备饭间、洗消间各一处;食堂辅助区设有蔬菜类食品的初加工间、物料备品库,其次用于食堂的员工更衣室、卫生间等环境设施相应俱全。
服务期:3年。
招标范围:为职工提供膳食服务,职工食堂的服务职能主要是承担全厂职工的每日三餐和生产运行与检修加班人员的现场送餐服务工作以及公务接待,同时每天前后夜时段还要安排食堂值班人员为生产运行人员提供自助用餐形式的夜宵服务或送餐到生产现场(夜班用餐形式及具体时间待定)。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规模: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
2 具有近三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容包含餐厅服务(合同额500万元/年以上)的合同业绩不少于1份(附关键页影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4日9:00起至2020年8月1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