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东营市中心城两河(广利河、溢洪河)及内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东营开发区二期)-环卫车辆机械化作业加水点工程二次招标已经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水务局、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东发改审批【2019】29号、东水许可字【2020】20号、东审批投资【2020】43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 现委托 山东齐信招标 对该项目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东营市中心城两河(广利河、溢洪河)及内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东营开发区二期)-环卫车辆机械化作业加水点工程二次招标已经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水务局、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东发改审批【2019】29号、东水许可字【2020】20号、东审批投资【2020】43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 现委托 山东齐信招标 对该项目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环卫车辆机械化作业加水点工程。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600万元,质量目标:合格。 本次招标为上述内容的施工标。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2020年9月9日开工,2020年12月31日全面竣工,总日历天数114天。。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 施工1标:环卫车辆机械化作业加水点工程
标段内容:
新建环卫车辆机械化作业加水点21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标段计划投资约600万元。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
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环卫车辆机械化作业加水点工程。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600万元,质量目标:合格。 本次招标为上述内容的施工标。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2020年9月9日开工,2020年12月31日全面竣工,总日历天数114天。。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 施工1标:环卫车辆机械化作业加水点工程
标段内容:
新建环卫车辆机械化作业加水点21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标段计划投资约600万元。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
3.规模
工程等别为III等,工程规模为中型,建筑物级别为4级。
工程等别为III等,工程规模为中型,建筑物级别为4级。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2施工标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投入本项目部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6投标人及参与本次招标的相关人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
6.1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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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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