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数据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公告
一、基本情况
1.1 工程名称: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1.2 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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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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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机房主设备及机房环境建设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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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隶属于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井田北邻薛家湾镇;南邻东坪井田;东邻黑岱沟露天矿;西部为 6 号煤层 600m 埋深线。井田东西长 4.3~10.8km,南北宽 0.4~5.0km,井田面积 41.3536km2。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10.0Mt/a,地质储量 1368.28Mt,工业储量 1265.77Mt,设计可采储量 637.48Mt。煤质属长焰煤,为优质动力用煤。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岱沟村
建设规模:1000 万吨/年井工煤矿
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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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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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机房主设备及机房环境建设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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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具有出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3.1.2 投标人可以是本次招标标的制造商,也可以是代理商。投标人如是代理商的,应提供相应代理品牌出具的授权证明材料,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同时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
标的名称 |
业绩要求 |
数 据 中 |
所投标产品应具有 5 年有 2 套或以上与招标设备相同或性能不低于招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合同扫描件)。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的供货业绩应为投标品牌的相应的业绩(与制造商要求一致),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 |
心 机 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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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设 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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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机 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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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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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
3.1.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5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1.6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 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 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 近 3 年内未发生任何合同中违约情况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致使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1.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获 取 方 式 : 登 录 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8 月 3 日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