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 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金发改产业〔2019〕44号 批准, 金沙县脱贫攻坚城乡供水巩固提升项目施工C3标段(二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将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
(二)项目
(五)计划工期: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缺陷责任期为工程移交证书颁发之日起24个月(建设期约为12个月)。
二、招标范围
(一)该项目招标范围:金沙县6、8、10、16、18、19、20、21、22号供水分区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二)本工程不采取简易程序法。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凡在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三)本次招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可于2020年08月04日 09:00时至2020年08月10日17:00时,在全国 平台(贵州省•省中心)(ggzy.guizhou.gov.cn)购买下载。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1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24日11时00分。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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