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氨水采购招标公告
二、本次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贵阳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氨水采购
标段名称:氨水采购
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燕楼镇循环工业园区
范围:建设规模:4条日处理能力为600t的垃圾焚烧线,配4套(2×12MW+1×25MW)汽轮发电机组,本工程分一期和二期,设计日处理垃圾量共计2400吨;
项目整体进度:一期工程装设2台日处理能力为600吨的垃圾焚烧炉(机械炉排炉),配套2台出口过热蒸汽参数为4.1MPa(a),405℃的余热锅炉及2套12MW的汽轮发电机组, 2018年2月进入发电营运阶段;二期工程计划2021年12月31日投产。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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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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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水采购 |
1、氨水(NH3)含量≥20% 2、残渣含量:≤0.3g/L 3、数量:800吨/年 4、供货期间为三年,每年进行一次合同签订,如当年存在供货不及时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自发生上述事件之日起解除合同 |
1、交货地点为招标方现场 2、自招标方订单发出后2日内交货 |
5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合格的法人组织。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6.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00万元。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三年内应具有至少一个类似氨水供货业绩且年度氨水供货量在700吨(需提供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及等量的结算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中需体现供货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及签字页)。
2.投标人应具有应急储罐且储罐容量满足招标人7天用量。
3.投标人所投氨水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没有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需提供无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投标人将营业执照、资质等证明文件在2020年 8月 4日至 8月 10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发至邮箱,发送邮件时需标注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报标段名称。
五、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时间:2020年 8月 4日至 8月 10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