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合肥地铁5号线室分配套光缆及分纤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0年合肥地铁5号线室分配套光缆及分纤箱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编号:04-14-04A-2020-D-A12057),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技术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供货期:自订单发出后15日内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2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程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交货地点 |
1 | 标包一 | 光缆 | GYFDTZA53-192B1.3、低烟无卤阻燃、非金属加强芯、带状 | km | 330 | 安徽省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
GYFDTZA53-48B1.3、低烟无卤阻燃、非金属加强芯、单芯 | ||||||
GYFTZA53-24B1.3、低烟无卤阻燃、非金属加强芯、单芯 | ||||||
2 | 标包二 | 光缆分纤箱 | 48芯 | 个 | 20 | |
24芯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所报折扣率不得超过折扣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否决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1.2同类项目经验
标包一:投标人须具备2017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的同类项目(GYFTZA53或GYFDTZA53光缆)业绩。业绩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或订单发出时间(订单与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标包二:投标人须具备2017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的同类项目(芯数24芯及以上的光缆分纤箱)业绩。业绩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或订单发出时间(订单与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2.1.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2017年7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由第三方检测机构(通过CMA或CNAS认证)出具的检测报告。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2.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投标人须提供或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 年 8 月 5 日上午08:30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下午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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