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2020年国省干线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2020年国省干线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大同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同发改设字【2020】8号、同发改投资【2020】3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大同区人民政府配套,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建设规模:新建平交道口19处,对辖区内两条省道增设标志、标牌,处置隐患里程9千米。
2.4计划工期:2020年8月31日—2020年10月10日,共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计划投资:53.9万元;招标控制价:538956元。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9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项目总工资格要求:项目总工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其他人员资格要求:路基路面专业工程师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专职安全员1人,持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企业提供项目部成员在本企业近6个月(2020年2月-2020年7月)缴纳社保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甲方有权在公示期内查询预中标企业人员社保缴纳情况,如有虚假提供,取消其中标资格。(格式自拟,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资格部分“其他材料”中)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7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8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障,中标单位中标公示期满后28天内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三个项目进行投标(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2020年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2020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2020年国省干线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投标人可中本次招标的三个项目,但1套项目机构人员最多允许中标1个项目。如果一家投标人1套项目机构人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中均排名第一,那么以招标控制价高的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完成上传,招标人予以拒收。
6、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