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清凉山郊野公园(泮坑高观音段)登山步道及附属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州市清凉山郊野公园(泮坑高观音段)登山步道及附属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梅江发改[2020]78号 文批准建设, 现决定拟对该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 >2、 项目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1 、改造提升登山步道,总长约10.2公里,宽1.5米。包括登山步道1号主线、连接支线(田子庵段)、森林绿道;2、景观提升,主要包括:泮坑环湖周边外立面提升、环湖绿化景观和标识标牌提升、环湖道路修复、环境卫生整治、部分路段地质灾害防护工程等。 >2.2招标范围:设计工作包括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及施工工作包括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等的施工和验收服务。 >2.3工程 >2.4建设工期: 8 个月(约24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工作包括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等的施工和验收服务,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承包方式: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为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的企业,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含2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中需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2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1 )设计 >(2)施工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 〕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4)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 〕365 号)、《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精准施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采取若干暂行措施的通知》(梅市建函〔2020〕21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3.3投标人信誉要求: >自2018年10 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的各 >3.4其他要求: >3.4.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4.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应已具有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 站服务指南栏目。 >5.2 投标登记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可从 站下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登记的,《投标登记申请表》需填写清楚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的相关信息,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此项仅施工企业才提供); >(5)各 >(6)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投标人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10)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一); >(11)投标人如是省外企业,需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资料复印件; > 以上5.2款(1)~(11 )项要求的资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单位 >上述登记资料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持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投标登记 资料至现场投标登记、签到,同时提交原件(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外) 核对。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 月5日至2020年8月9日 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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