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三重山排土场工程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堆置总高度210m;(2)设计台阶坡面角:35°;总体边坡角:约21°;(3)台阶高度:30m;(4)平台宽度:2770m台阶宽度30m、其他台阶宽度38m;(5)设计有效库容:三重山排土场设计库容,2130.20万m3。堆场废石实方约1615.75万m3;(6)采取的主要工程措施:a.沟口沿2750m设置堆石拦渣坝,坝中心总高20m;b.排土场顶外部、部外侧设置截排洪设施、平台设置排水沟、沟底设置滤水盲沟。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三重山排土场工程
2.1项目名称: 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三重山排土场工程。
2.2项目类型: 工程类。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兰坪县金顶镇金顶镇官坪村委会歪山梁子沟内,北侧距离兰坪县城约9.0km,西侧距离沘江约2.0km,兰坪至云龙公路省道S227从场地西侧约2.1km通过,有矿山公路通至拟建排土场场区,交通较为便利。
2.4项目地点: 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
2.5招标范围:废石场、截洪沟、外部道路、淋滤水回用、新建原场地内建筑物拆除、新建及配套附属工程。
2.6工期: 绝对工期210日历天,以招标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2.7质量要求: 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65%以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三重山排土场工程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
企业资金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至少含审计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7至今)应承担过不少于1项废石场或尾矿库或排土场项目(合同金额大于4000万元),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3.4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以评委会检索结果为准。
3.5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业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近三年(2017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废石场或尾矿库或排土场项目(合同金额大于4000万元),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3.6其他要求
1)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员证)。
2)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管理体系,制度完善、机构设置符合要求,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近3年安全生产业绩良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且最近12个月未发生安全工亡事故、质量环保事故,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3)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约事件或拖欠员工工资现象,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4)在系统内无不良记录。
5)外包业务合同执行期间,队伍人员稳定率在75%以上。
6)省外企业须按建【2015】342号文的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且拟派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须与入滇备案人员一致。(中标后备案)
7)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由招标人供应,供应范围及方式待中标后双方另行协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08-04 09:00至 2020-08-11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