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亭煤矿智能洗煤厂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亭煤矿智能洗煤厂建设项目
2.2项目地址:甘肃省华亭县东大街1号华亭煤矿
2.3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华亭煤矿选煤厂为矿井型选煤厂,设计生产能力400万吨/年,与矿井生产能力相匹配,服务年限与矿井一致;现有生产工艺为30-110mm跳汰洗选,末煤不入洗,煤泥浓缩后压滤回收。选煤厂末煤、块煤作为产品销售,销售主要是火车销售,兼顾地销。
由于选煤厂规模较大,为了缓解实施成本的压力,满足技术不断积累和科技进步的要求,保证项目的有序推进,洗煤厂智能化系统全部功能规划两个阶段分步实施,从点到面,逐步扩大;功能深度上也是从自动化到信息化再到智能化稳步推进,逐渐深化。本次招标实施内容为洗煤厂智能化系统一期建设。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6 招标范围:
华亭煤矿智慧洗煤厂一期建设所有设备、设施采购、安装、调试(含集控中心)等一系列工作。
2.7计划工期:180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亭煤矿智能洗煤厂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或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注册资金2000万及以上;取得国家高新企业认定证书;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资格能力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工程师)需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在国内必须有不少于3项在建或完成的大型选煤厂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其中至少有1个300万吨选煤厂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2.6.其他要求:不允许挂靠单位或租借资质、资格报价,报价人需提供不存在挂靠或租借资质、资格证书承诺书;需提供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8月04日09时00分至2020年08月09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