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白龙山煤矿二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业分公司,项目单位: 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滇东煤电一体化工程白龙山煤矿二井设计年生产能力1.8Mt。2011年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以《关于调整云南老厂矿区白龙山煤矿项目建设方案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11〕746号)对白龙山煤矿二井进行了核准,建设规模为180万吨/年。 白龙山煤矿二井位于云南省富源县黄泥河镇境内,地处滇、黔、桂三省邻接地带。距富源县城公路里程约140km,行政区划属富源县十八连山镇茂铎、阿南、细冲三个村委会管辖。井田采用斜井开拓方式。主、副斜井、风井井口及工业场地选择在独路河工业场地,与白龙山煤矿一井共用工业场地。
2.2项目名称: 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白龙山煤矿二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建设地点: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黄泥河镇五乐工业广场
2.5服务期:4个月;
2.6招标范围:
2.6.1.与环保、林业、农业、规资及相关部门沟通收集基础资料,核实与敏感区位置关系,为现场调查提供基础资料; 2.6.2.生态专章(包含遥感解译、生态现状调查与分析、专章编写等); 2.6.3.地下水专题(包含地下水监测、现场水文地质勘测、水文水质预测模型建立、地下水专题编制等); 2.6.4.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包含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 2.6.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并参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政府对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充分结合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实际情况,对评价敏感因素提出合理化建议,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质量需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协助甲方取得环评批复文件。 2.6.6. 评审会务及专家差旅接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10名及以上注册环评工程师的企事业单位(在环境影响信用平台上人员名单截图,缴纳的近一年及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记录);
3.2.2.投标人近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提供一份部级审批的煤炭项目的环评服务业绩(附合同及批复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4日9:00起至2020年8月9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