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卫星频率轨道资源半实物电磁兼容仿真分析系统、招标编号:SRMC-ZB-20203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构建一套卫星频率轨道资源半实物电磁兼容仿真分析系统,通过软件和仪器设备搭建半物理仿真环境,模拟静止轨道(GSO)卫星系统、非静止轨道(NGSO)星座系统的信号在相应干扰场景下的收发及传输过程,通过实测指标结合干扰规避策略等算法,实现对GSO卫星系统、NGSO星座系统的频率兼容性分析。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实现:
1) GSO卫星系统之间的频率兼容性分析。
2) GSO卫星系统与NGSO星座系统之间的频率兼容性分析。
3) 能执行多个NGSO星座系统对GSO卫星系统产生的集总干扰计算。
4) 依据第770号决议(WRC-19),在37.5-39.5 GHz、39.5-42.5 GHz、47.2-50.2 GHz、50.4-51.4 GHz频段应用《无线电规则》第22条,执行非对地静止卫星固定业务系统产生的干扰计算。
5) 依据《无线电规则》(2016版)第5条中相关频段脚注、第21条和《WRC-19最后文件》中空间业务对射电天文业务、地面业务的保护要求,执行空间电台和地球站产生的功率通量密度(PFD)、等效功率通量密度(EPFD)的计算与限值判断。
6) 能够支持多种干扰规避策略,并验证干扰规避策略的有效性和评估干扰减缓性能。
7) 能够根据分布特性或实际系统的部署情况配置地面站,反映地面站的分布特征。
8) 设计高效的干扰仿真计算方法、仿真平台架构和仿真流程,具备1000颗以上大规模NGSO星座系统的仿真分析能力,并可后续升级扩展。
9) 至少支持ITU关于星地链路的传播模型和符合ITU规范的空间电台与地面站天线模型,也支持自定义天线模型导入,并具备后续扩展能力。
10) 信号生成模块根据接收到的链路仿真数据,通过配置标准协议体制(如DVB-S、DVB-S2等)和调制编码方式、帧结构、带宽等参数,仿真GSO卫星系统与NGSO星座系统的空口波形协议。
11) 信道仿真模块根据卫星轨道参数、天线方向图等参数设置,模拟多路GSO和NGSO卫星传输链路的时延、多普勒频移、衰落、多径、加性高斯白噪声等无线电信道传播特性。
12) 信号采集与分析模块能够采集和分析叠加集总干扰的卫星业务信号,根据通过测量分析输入的射频信号,直接测量接收信号的载波功率电平、干扰电平、噪声电平、带宽、杂散、频率准确度等参数,还能恢复受扰链路基带数据,实现误码率(BER)、误包率(PER)、输出调制误差率(MER)、误差矢量幅度(EVM)等统计分析。
13) 能够分析的性能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C/(N+I)、△T/T、C/I、I/N、PFD、EPFD、BER、PER等,并能够给出相应结果的时间分布与统计分析。
14) 具备对干扰场景与计算结果的展示和输出能力。
15) 预留所需的易于扩展的接口,如对分析结果再次处理和加工的接口,调用中心已有服务的接口、对国际、国内无线电相关规则、建议书、技术标准和协议的增加、维护或更新的接口等。
16) 编制半实物电磁兼容仿真分析系统的结构标准、数据表项、接口规范和用户手册等。
设备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交货地点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信号源 |
5 |
a) 频率范围:1GHz-6GHz,支持向上扩展至50GHz。 b) 最大输出功率:≥+15dBm; c) 最小输出功率:≤-110dBm; d) 电平精度:±0.8dB; e) 内部基带信号发生器带宽:≥160MHz; f) 支持产生卫星广播电视业务和卫星通信业务信号。 |
北京(用户指定地点) |
是 |
高性能频谱分析仪 |
1 |
a) 直接分析的射频信号频率范围:1GHz-50GHz。 b) 平均噪声电平:≤-145dBm/Hz@1GHz频点。 c) 信号解调分析带宽:≥160MHz。 d) 支持外部软件计算误码率、误帧率、吞吐量等参数。 |
北京(用户指定地点) |
是 |
信道仿真仪 |
1 |
a) 支持的频率范围为:0.8GHz-2.6 GHz,支持向上扩展至50 GHz。 b) 支持的单通道带宽不小于105 MHz。 c) 多普勒频移范围±1000 kHz。 d) 支持最大时延≥0.7 s。 |
北京(用户指定地点) |
是 |
混频器 |
1 |
a) 输出功率:L/S/C/Ku/Ka频段。 b) 输入频率:L/S/C频段。 c) 插入损耗:≤10dB。 d) 带宽:≥120MHz。 |
北京(用户指定地点) |
否 |
上变频器 |
1 |
a) 支持不少于5路信号合路及上变频功能。 b) 输入频率:L/S/C频段。 c) 输出功率:L/S/C/Ku/Ka频段。 |
北京(用户指定地点) |
否 |
交货期:系统开发周期为8个月,2个月试运行期。
交货
免费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278.62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今任意三年(含)以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投标人的公司成立未满三年,所提供的证明文件从成立之日起至今);
(2)投标人须具备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附承诺书原件,格式后附);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主要指供应商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的缴纳凭据)或其他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保基金(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主要指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其他证明文件;
(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承诺书原件,格式后附)。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国内售后服务、保障及承诺。(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投标人应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由原厂商指定的销售代理商;如是代理商则须具有所投产品原厂商在中国境内的代理资格,并获得原厂商对所投产品型号的唯一授权(原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原厂)公章)。
(6)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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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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