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华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低压缸切缸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300MW亚临界氢冷机组
项目概况:河北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低压缸切缸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工程招标范围包括1号机组低压缸切缸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的设计、供货、施工、原有系统的拆除及改建、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整体性能保证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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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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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机组低压缸切缸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涉及改造的系统及附属系统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及土建建(构)筑物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性能试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具体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号机组低压缸切缸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乙级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已经完成1台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低压缸切缸供热技术改造,且成功运行1个及以上完整供热期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并提供用户成功运行单位证明或竣工报告文件。
5.投标人须提供汽轮机切缸改造相关专利材料。如投标人是专利权人,须提供专利证书及该专利的应用案例信息;投标人为非专利权人的应提供专利权人的专利授权许可(授权书应包含授权人信息,授权专利信息)及该专利的应用案例信息。不接受无应用案例的技术方案。
6.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今不曾因本方责任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被解除。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8-05 16:00到2020-08-1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8-05 16:00到2020-08-1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