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无线网桥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0年无线网桥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ZJZB-2020-0497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陕西电信因业务需要,需启动2020年无线网桥集中采购工作。包含无线网桥设备、相关辅材及安装调试等内容。
1.2招标内容
1.2.1 采购内容:5.8GHz点对点或点对多无线网桥设备,本次项目规模220万元(含税)。具体结算费用以实际产生订单为准。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详见附件一《技术规范书》。
1.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框架执行结束,或新的集采结果下发。
1.2.3 安装要求: 自收到设备订单之日起15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2名:第一名:60%;第二名:40%。
1.4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 / 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对于营业执照未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的,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 / 。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7年以来无线网桥产品的相关销售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至少一份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加订单形式,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复印件(以订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2019年6月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须提供业绩。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成立的单位仅需提供2018年的,2019年以后成立的单位不需提供);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或互联网上查询企业一般纳税人的截图或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复印件,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代开专用发票复印件)。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 。
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 。
2.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该原厂商不得再自行投标。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投标产品要求:(1)工信部核发的产品类型为5.8GHz的有效期内的核准证书( /WP_Search.aspx);(2)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经具备CMA和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8月07日08时30分至2020年08月12日17时3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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