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河口营地及电站污水处理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完成项目立项工作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项目介绍:
(1) 甲岩水电站工程位于云南省禄劝县则黑乡,电站距禄劝县 120km,距昆明公路里程 190km。是普渡河下游河段调整后规划七级开发方案中的最后一级,其上游为鲁基厂水电站,下游为金沙江干流电站白鹤滩水电站。电厂常住 16 人,高峰期达 30 人,现住宿舍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直接排入河道,化粪池规格约为 1 立方米的塑料桶,新建楼房化粪池尺寸为:3m 长、Φ1.6m,食堂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无化粪池)。
(2) 鲁基厂水电站位于云南普渡河下游河段的禄劝县则黑乡小河口村下游 1.5km 处, 电站距禄劝县城约 100km,距昆明市约 170km,该水电站为普渡河下游梯级的第六级电站, 上游接铅厂水电站,下游为甲岩水电站。电厂常住 16 人,高峰期达 30 人,电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直接排入河道,住宿楼化粪池尺寸为:4m*1.5m*1.5m、厂区化粪池尺寸为: 2.7m*1m*1m。
(3) 铅厂水电站位于云南省禄劝县境内的普渡河下游河段,电站距禄劝县城约 100km,距昆明市约 170km,是《昆明市普渡河干流(岔河~金沙江汇口)水能规划》中推荐的八级开发方案的第五级水电站,上游为江边水电站,下游为鲁基厂水电站。电厂常住 20 人,高峰期达 35 人(包含赛珠电站工作人员),电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直接排入河道,现用化粪池尺寸为:1m*1m*2m,新建楼房化粪池尺寸为:3m 长、Φ1.6m。
(4) 小河口营地位于鲁基厂电站大坝左岸上游附近,营地于 2009 年投入使用,营地现有一栋办公住宿楼、一栋食堂楼、新建一栋住宿楼。营地常住 40 人,高峰期达 70 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直接排入河道,化粪池尺寸为长:2.1m*1.4m*4.3m、新建楼房化粪池尺寸为: 3m 长、Φ1.6m。
本项目包含小河口营地及电站(甲岩、铅厂、鲁基厂水电站)四套污水处理,工作包 含:现场踏勘、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配套工程(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浇筑等)、验收、运行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化粪池出口接至污水处理系统,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水质要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依据电站环保验收意见, 处理后的水须回收再利用,在处理器出口设水池,水池中加装水泵抽水用于绿化浇花、洒水降尘等,水池出口接外排水管。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开工时间 2020 年 8 月 10 日(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 2020年 12 月 20 日。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文件价格 (元) |
1 |
|
禄劝公司小河口营地及电站污水处理 EPC 总承包工程 |
禄劝公司小河口营地及电站(甲岩、铅厂、鲁基厂水电站)四套污水处理。工作包含:现场踏勘、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配套工程(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浇筑等)、验收、运行培训及相 关技术服务。 |
2020 年 8 月 -2020 年 12 月 |
5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签订合同能力;
3.1.2 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没有纳入 “信用中国” 黑名单;
3.1.3 投标人无正在进行的重大被诉经济案件,无尚未完成的重大被执行经济案件,在近 3 年内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未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并自行提供相应声明。未被以下网站或各级信息共享平台公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应 急 管 理 部 网 站、国家能源局。近 1 年内在所属项目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1.4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必须提交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已有年份的报告);
3.1.5 投标人(牵头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或公司禁止投标的情形;近 3 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经查实;
3.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其他禁止性规定的,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1.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书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
3.2 专项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应具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下列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
本项目出具设计图纸的设计单位须具有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3.2.2 投标人应在 5 年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 2 个,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方有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08 月 06 日至 2020 年 08 月 14 日全天。
热线服务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