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轮机试验能力条件建设配套工程气源加温炉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国拨资金+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地点:中国重燃试验基地厂址位于临港新城西南部的重装备园区内。厂址西临云水路,东临申能临港燃机电厂,北临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南临靠海堤路。
2.1.2 建设规模:
(1) 部件试验台
一座全级缩尺压气机试验台;一座多级透平综合性能试验台;一座透平全温全压冷却效果考核试验台;一座燃烧室冷却技术试验台;一座燃烧室点火联焰流动分析试验台;一座盘腔试验台;以及配套公共设施,预留一座全尺寸压气机试验中心。
(2) 试验电站
1 台单轴 F 级保障机组,容量约 470~510MW(视最终机型而定)
1 台分轴 H 级保障机组,容量约 650~750MW(视最终机型而定)
1 座分轴 F 级整机试验验证平台,容量约 460MW;
预留一座 H 级整机试验验证平台,容量暂按 700MW 考虑。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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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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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工程气源加温炉项目 |
4 台(套)气源加温炉及其附属系统供货,含安装、调试(包括现场试验、单炉调试、多炉联合调试及配合试验基地的联合调试)的技术支持和性能保证、人员培训等。详见第二卷 第五章 供货要求。 |
2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配套工程气源加温炉项目 |
各项要求均为必要条件,任何单项不满足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在 8 年内具有 2 个类似加温炉设备(以天然气或其他可燃气体为燃料,经间接换热方式加热工艺空气或其他工艺气体的加温炉)在中国境内的供货业绩(原则上要求是设备供货业绩,但如投标人未对加温炉核心设计业务进行分包,其总承包业绩可被承认),且安全稳定地运行过 1 年及以上,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含污染物排放等性能指标检测报告)等。 6. 其他要求: (1)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且近 3 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且近 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且 1 年内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8 月 6 日至 2020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