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 2020年度资产支持票据(ABN)承销商团队选聘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XNY-QT202028D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 2020年度资产支持票据(ABN)承销商团队选聘已批准实施,实施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 拟于2020年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2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ABN),并于2020-2022年在20亿元注册额度内实施分期发行,拟选聘主承销商团队,包括主承销商2名、信托机构等。
2.2 招标范围
承销商对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 2020年度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债务融资工具(ABN)及后续发行全过程提供相关服务,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负责组织项目运行过程中所需的专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信托机构),形成完整的发行服务团队,完成ABN发行所需的各项工作,负责交易结构的整体安排设计。
(2)审阅交易文件和第三方出具的专业报告,准备《募集说明书》及其他材料,协调主管部门完成注册、审批、发行、上市推荐和发行后服务。
(3)组建承销团,确保资产支持票据顺利发行,积极认购,履行承诺的包销责任。
(4)提供稳妥的后续管理,协助发行人履行银行间市场信息披露义务等。
(5)其他为ABN注册发行需完成的工作。
2.3 服务完成时间:2020年-2022年,计划开始日期:2020年8月;计划结束日期:获取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后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承销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备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授权分支机构;
(2)业绩要求:居于2019年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金额排名前五十名(Wind资讯统计NAFMII债券总承销)、具有ABN承销业绩;
(3)信誉要求:商业信誉良好,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其他要求:同一法人及授权分支机构仅接受一个主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08月07日09时整至2020年08月16日17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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