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博润蒋家沙海上风电场工程施工监理监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75-200JOC00609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海安博润蒋家沙海上风电场工程施工监理监造(招标项目编号:0675-200JOC00609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基本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监理、监造资质等级之一):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3)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甲级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4)有完整的监造质量管理体系;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监理项目业绩):
(1)具有不少于2个监理海上风力发电工程完工监理业绩;
(2)具有不少于2个类似沿海水运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业绩。
3.4人员要求(投标时应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4.1项目监理、监造人员须专业配套齐全,总监、副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资格证书或专业监理资格证书,并应具有本项目类似工程的项目管理或监理、监造经验。
3.4.2监理、监造人员数量及工种应满足本工程监理、监造工作需要,关键部位及工序应保证旁站跟踪监理、监造。
3.4.3派驻现场的监理、监造人员必须身体状况良好,年龄应老中青结合,比例均衡,年龄控制在55周岁以下,能够胜任现场监理、监造工作。
3.4.4总监理(监造)工程师只能在本项目任职,不能兼职其他项目,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2)高级工程师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海上风电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5年以上海工工程监理经验。
3.4.5副总监理(监造)工程师(总监代表)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
(1) 1人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220kV以上输变电工程或风电工程副总监工程师(总监代表);
(2) 1人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海上风电工程副总监工程师(总监代表),或具有5年及以上海工监理经验。
3.4.6专业监理(监造)工程师:
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类似海上风电工程监理监造经验或水运工程监理监造经验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监造经验或电力工程监理监造经验,年龄不超过50岁。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住建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具有5年及以上海工工程监理经验;
(2)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监造工程师,具有5年及以上风电工程监理监造经验;
(3)电气专业监理(监造)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具有2个及以上220kV输变电工程或风电工程监理监造经验;
(4)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监造(监造)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住建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具有5年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监造经验和不少于1个风电工程监理监造经验;
(5)专职安全监理监造(监造)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行业颁发的从业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监理监造且不得兼任其他工作;
(6)技经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监理监造工作年限3年以上;
(7) 测量工程师,至少1人,专职测量工程师,具有海工工程监理监造经验;
(8)资料员,至少1人,具有档案岗位管理资格证或监理员证。
3.4.7监理监造员:
监理监造员须具备相应学历与工作经验,持有国家或省级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证书,具体配置如下:
(1)水工专业(含港口与航道工程、水运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监造员;
(2)土建监理监造员;
(3) 机电或电气专业监理监造员,其中含海上监理监造员,陆上监理监造员;
(4)安全监理监造员。
3.4.8其他
(1)设备监造单位检验人员需具有相应的无损检测资质(如MT-II、UT-II资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二级及以上证书;
(2)设备总监造工程师必须常驻制造现场,如有不尽其职或虚挂其名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要求调换具有相应资历的人选的权利,直至有权要求监理监造、监造单位退场并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监造、监造单位承担。
3.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8月07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08月12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8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8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2701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博润蒋家沙海上风电场工程已通过审批/核准/备案,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海安博润蒋家沙 50MW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江苏龙源蒋家沙(H1) 300MW海上风电项目南北区之间及北区东侧海域,工程场址为省管区内的蒋家沙,整个风电场中心离岸距离约17km, 高程-11~1m, 局部有沟槽。风电场形状呈不规则多边形,东西最长约为12km, 南北宽约为4km.本工程考虑与蒋家沙 300MW海上风电场共用海上升压站和送出线路,拟直接接入蒋家沙 300MW 海上风电场海上升压站预留的35kV配电装置进线接口。本工程初拟的接入系统方案为:风电场所发电能以2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至海上升压站35kV 母线,经主变升压至220KV 后通过2回220kV海缆接至220kV陆上集控中心,陆上集控中心通过1回220kV线路接至220kV仲洋变220kV 母线,220kV线路导线截面为2x630mm2, 长度约为54km, 已在前期建成。
2.2 建设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1监理范围
本次招标监理监造范围为本工程(海上部分)施工前期准备至质保期满的全过程监理监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准备、桩基、土建、海缆、设备材料开箱验收、安装、调试、试运、输变电移交生产、过程验收、专项验收、达标投产、工程创优(国家优质工程)、工程结算、保修期等各阶段、各项工作的相关监理监造工作。负责对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理监造,并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招标人做好对本工程投资控制、海上风电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监理监造人应对本工程承包方的全部工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监理监造工作按照四控制(进度、质量、投资、安全)、两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的原则进行,不含送出工程。
2.3.2设备监造范围
(1)风力发电机组(主机装配、发电机、变流器、叶片、升压变、高压环网柜等)、钢管桩(含法兰、套笼)、塔筒(含法兰)、海底电缆、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等监造技术服务,监造方式为驻场监造;
(2)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设备及相关文件按供货合同要求提交给 编写工程建设总结,填报业主要求的工程进度周报、月报及年总结等工程信息报表、完成工程项目验收及资料归档。
(3)专项检测:
风机钢管桩基础、塔筒原材料及焊缝无损检测抽检、钢板厚度测量、漆膜厚度测量、油漆附着力测试等工作。
2.4工程内容包括:
(1)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设备监造,包括:风机基础施工、风机安装及调试、海底电缆敷设施工、安全监测施工、航标施工、船舶航行管理(包括设备厂家运输船只及调试、施工用船等施工期相关用船)及钢管桩、塔筒、附属钢结构焊缝平行检测(检测比例为10%)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监理监造。
(2)在招标人及其派出机构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合同约定等对所辖标段的全部工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和工作协调,同时对缺陷责任期的工作承担监理监造责任。
2.5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2020年11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监造人开工令为准),2020年12月31日前首批机组并网发电,2021年6月30日前全部机组并网发电。
2.5工程监理设备监造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前期准备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工程监理和设备监造(服务期为21个月,其中含缺陷责任12个月)。监理、监造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监理、监造资质等级之一):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3)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甲级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4)有完整的监造质量管理体系;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监理项目业绩):
(1)具有不少于2个监理海上风力发电工程完工监理业绩;
(2)具有不少于2个类似沿海水运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业绩。
3.4人员要求(投标时应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4.1项目监理、监造人员须专业配套齐全,总监、副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资格证书或专业监理资格证书,并应具有本项目类似工程的项目管理或监理、监造经验。
3.4.2监理、监造人员数量及工种应满足本工程监理、监造工作需要,关键部位及工序应保证旁站跟踪监理、监造。
3.4.3派驻现场的监理、监造人员必须身体状况良好,年龄应老中青结合,比例均衡,年龄控制在55周岁以下,能够胜任现场监理、监造工作。
3.4.4总监理(监造)工程师只能在本项目任职,不能兼职其他项目,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2)高级工程师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海上风电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5年以上海工工程监理经验。
3.4.5副总监理(监造)工程师(总监代表)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
(1) 1人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220kV以上输变电工程或风电工程副总监工程师(总监代表);
(2) 1人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海上风电工程副总监工程师(总监代表),或具有5年及以上海工监理经验。
3.4.6专业监理(监造)工程师:
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类似海上风电工程监理监造经验或水运工程监理监造经验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监造经验或电力工程监理监造经验,年龄不超过50岁。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住建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具有5年及以上海工工程监理经验;
(2)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监造工程师,具有5年及以上风电工程监理监造经验;
(3)电气专业监理(监造)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具有2个及以上220kV输变电工程或风电工程监理监造经验;
(4)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监造(监造)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住建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具有5年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监造经验和不少于1个风电工程监理监造经验;
(5)专职安全监理监造(监造)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行业颁发的从业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监理监造且不得兼任其他工作;
(6)技经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监理监造工作年限3年以上;
(7) 测量工程师,至少1人,专职测量工程师,具有海工工程监理监造经验;
(8)资料员,至少1人,具有档案岗位管理资格证或监理员证。
3.4.7监理监造员:
监理监造员须具备相应学历与工作经验,持有国家或省级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证书,具体配置如下:
(1)水工专业(含港口与航道工程、水运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监造员;
(2)土建监理监造员;
(3) 机电或电气专业监理监造员,其中含海上监理监造员,陆上监理监造员;
(4)安全监理监造员。
3.4.8其他
(1)设备监造单位检验人员需具有相应的无损检测资质(如MT-II、UT-II资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二级及以上证书;
(2)设备总监造工程师必须常驻制造现场,如有不尽其职或虚挂其名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要求调换具有相应资历的人选的权利,直至有权要求监理监造、监造单位退场并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监造、监造单位承担。
3.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并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交易平台服务费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下载者登录平台前,须前往 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电子发票;交易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电子发票,联系平台公司领取;平台公司
4.5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8月28日9时30分。
5.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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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