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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滦平新城·观湖一期项目外墙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0-08-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冶滦平新城·观湖一期项目外墙装饰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C209P05S1. 招标条件 中冶滦平新城·观湖一期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

中冶滦平新城·观湖一期项目外墙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09P05S

1. 招标条件

   中冶滦平新城·观湖一期项目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滦平中冶名寓房地产开发 ,建设地点为 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南5公里,处于京承走廊之间,距离北京城区165公里,距离首都机场120公里,项目用地西临滦阳路,紧邻S353省道,交通便利。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中冶滦平新城·观湖一期项目外墙装饰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

2. 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本次规划的总用地面积为37214㎡,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项目规划容积率为2.00,总建筑面积为107023.6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4428.00㎡,其中住宅部分面积为69741.17㎡,社区商业服务设施面积为3913.57㎡,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605.57㎡,地下建筑面积32595.66㎡。住宅地上11-18层,地下2层,社区商业服务部分地上2-3层。此方案共有高层居住建筑总计 13 栋,商业服务4 栋,公共服务配套3栋。建筑场地地貌单元属冲洪积相,为牤牛河一级阶地。主要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抗震设防烈度6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

合同估算价1269.88(万元)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南5公里,处于京承走廊之间,距离北京城区165公里,距离首都机场120公里,项目用地西临滦阳路,紧邻S353省道,交通便利。

  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按合同约定 日历天

    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2.6 招标范围:

本分包工程分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范围是以中冶设备建筑设计工程(上海) 设计的正式施工图纸(201975日电子版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如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及甲方下发的工程指令、合同约定内容及补充追加工作内容等为依据,以上文件范围内所有公建钢雨棚、车库坡道钢雨棚、成品檐沟、成品金属装饰构件、GRC构件、EPS装饰线条、铜制永久责任牌、塔钟及涂料等外墙装饰工程以及挑檐和空调板的外部装饰工程。其中真石漆施工范围:住宅楼一至二层顶标高范围,公建所有外立面,具体以招标图纸为准;质感漆施工范围:住宅二层顶标高以上,具体以招标图纸为准。所有安装百叶的空调机位处的外墙为普通白色涂料(平涂)。

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供货、施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项目,以及售后维修保养等全部内容。

合同范围内深化设计图纸(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立面分格、各种线脚构件节点等内容并提供深化效果图达到满足建设方和设计师要求深度、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条件);施工前须在实际开工日期起算15日内在现场施做实体样板,面积为:S50㎡,经建设方及设计师共同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施工样板所发生一切费用(包括整改,拆除等)不予增加工程量;

总承包单位完成外墙面基层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找平层、防水处理等,交接验收合格后,交与外装承包单位施工外墙涂料;

注:如有需要,本工程中标单位需负责组织落实外墙涂料 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并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方案编写及承担论证费用;

包括但不局限于二次深化设计、供货、施工、调试、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及维保工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施工安装相关手续、试验,涂料涂饰所需的材料的供应、材料的运输及现场运输、保管、保护。涉及到的所有材料的检验检测、材料复试、安装、安装完成后的检验检测、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分部工程验收、保洁、保修等;

2)承包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认可后实施;

3)所有钢雨棚、挑檐、成品檐沟、空调板等部位的装饰线条、线脚、外装涂料及外墙装饰等外装施工;涉及外保温结构一体化模板处,分包单位对外保温一体化模板打孔或破坏,进行成品金属装饰构件、GRC构件、EPS装饰线条安装的,需要对破坏处进行保温及抹灰恢复,保证节能及防水。相关外装饰构件须安全可靠固定连接于砼主体结构,节点须设计院确认,不得固定连接于外保温一体化模板的保温层及防护层;

4)总承包单位完成外墙面基层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找平层、防水处理等,交接验收合格后,交与外装承包单位施工;

5)所有材料为分包方供应,并提供样品经建设单位认可封样后方可使用。

6)外立面装饰及涂料施工的所有措施不予以增加工程量;外立面涂饰须先做实体样板由建设方及设计师确认,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所发生费用不予增加工程量;

7)招标人认为需要施工的属于本项目的其他工程。招标人有权调整中标单位的承包范围,中标单位不得有异议;

8)分包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24小时以内的停电、停水、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冬雨季施工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以及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9)为完成上述内容而有必要采取的隐含的所有施工及环境保护、安全等各方面的措施等,同时包括与本工程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等,并按照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要求组织施工,规定要求不一致时,按最高要求执行。同时此次招标工程为投标单位包验收工程。

10)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0个日历天内,出具外立面装饰(包括外立面分缝、外墙涂料做法等)深化的方案及图纸,确保装饰强度安全及其他如耐候、节能、耐水性等性能要求。对施工中发生变化的部位,中标人须在收到指令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方提供深化图纸,合同范围内深化设计图纸(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并提供,达到满足建设方和设计师要求深度、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条件);  并保证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能通过建设单位、主体设计单位及审图公司评审盖章通过(必要的审批费用应包含在相应报价内)。深化设计费用及深化设计引起的造价变化不予增加工程量和费用。

11)设备材料供应、安装、调试以及图纸与资料虽未标明但为本工程施工、验收以及使用所必需完成的工作内容

12)后补埋件埋设:中标单位入场后与中标单位有关的埋件,由中标单位在结构上进行安装。中标单位需要负责埋件的设计、布局校核、材料供应及安装。后置埋件的设计、布局、计算书须在经过设计院结构专业、监理审核、甲方设计部和工程部核准及现场测试后方可进行后置埋件埋设。有关埋件的相关费用一次性包干,不予调整。

13)需要按照政府、协会下发的各项规程规定(例如建办质【201831号 “ 住建部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等),组织并通过与承包范围相关联的施工及设计方案的专家论证(外墙涂料工程施工、高空作业、脚手架搭设、吊篮搭设等),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相应报价内。

14)分包人须提前对现场结构进行复核,如因施工单位未复核直接下料加工导致废料及延误工期,或为抢工期强行安装导致工程外观效果、功能、质量不符合业主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5)分包人需尽到协助发包人对施工方面进行检查和提醒的义务,同时须就招标范围内工程施工上的问题同节能、消防等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相关部门验收的顺利通过。

16)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程的所有措施不予增加工程量。

17)本次外墙装饰工程招标合同价格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深化设计、深化引起的造价变化、供应及安装、加工、包装、装卸、运输(含二次搬运)、运输损耗、安装调试、运输保险、相关试验及检测(含第三方检测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含其他单位互相影响互相交叉的措施、含与其他单位的配合施工措施、含夜间施工、风雨天施工的措施、各种抢工措施、完工清场、成品保护、方案编制费、专家论证费(如有)、技术支持、相关验收、地方准入、环保备案、节能检测、复检工程使用前和售后服务的一切相关费用及按照承德市质监部门要求二检所需现场取样的材料、试验等费用。

18)如图纸未标注或显示此部位做法,但按立面观感、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需进行施工的,均由中标单位进行施工,不予以增加工程量或措施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           /               (各标段分包工程名称)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分包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8 28 9 30 分,地点为 按本公告特别通知执行 (详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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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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