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卸船机差动减速机采购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广东省潮州市。
1.2 机组容量:一期工程 2×600MW 国产燃煤机组(1#、2#),二期 2×1000MW 国产燃煤机组。
1.3 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7 个月内。
1.4 招标范围:
卸船机差动减速机采购 1 台。
减速器型号 |
CXC290.31-00 |
应用 |
起升开闭小车运行机构 |
电机功率 |
540KW+310KW |
电机转速 |
1000/1200rpm+1200rpm |
减速比 |
31.207+22.61 |
数量 |
1 台 |
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时间和经营范围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时间和经营范围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在公司的不良记录。
2.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2.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应答项目的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2.4.2 5 年内有同类减速机供货业绩。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2.5.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2.5.2 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为参考标准;
2.5.3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2.5.4 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5.5 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2.5.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5.7 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
2.5.8 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信息核实网站见附件,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列举的网站及资质);
2.5.9 为 他人 提 供 担 保 的 , 且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 查 询 网 址 :当地企业信息网);
2.5.10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本标段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和其代理的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且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
2.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8 月 7 日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