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敏电厂二期气体灭火系统(烟烙尽)改造工程招标人为 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敏电厂二期气体灭火系统(烟烙尽)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敏电厂二期气体灭火系统(烟烙尽)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2.3招标范围:对伊敏电厂二期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主要设备进行国产化设计、供货、安装,改造后对其进行调试及联动试验,项目完工后最终要通过当地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的验收。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工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6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招标人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年来(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2×200MW以上机组类似消防施工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业绩中不能体现机组容量等级的须提供机组等级证明)。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2.5.1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5.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08月10日9:00时起至2020年08月1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