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埠公司液氨采购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余干县黄金埠镇,厂址临近信江边,现有两台机组 2×650MW,全厂总装机容量为1300MW。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脱硝液氨一年长协采购量1700吨(品质氨含量≥99.8%),运输、供货等。(本项目实际总量可能有偏差,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重量按单价结算)
2.3 其他:要求在招标方提出需求通知后的两天内到达黄金埠公司(含节假日),装卸到指定的液氨储存罐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含液氨或氨水)、自有或委托运输方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须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证和押运证、槽车使用证等相关资质;委托运输的须提供委托运输协议或合同,并提供生产商《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3】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中含液氨或氨水)、自有或委托运输方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须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证和押运证、槽车使用证等相关资质;委托运输的须提供委托运输协议或合同;
【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计)至少具有1项液氨年供货1000吨及以上的业绩,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
【5】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8月13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