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辽宁公司2020年度MSAP设备招标项目(招标编号:LNYD2020000151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项目采购5200端MSAP设备,其中局端设备200端,远端设备5000端。具体配置清单详见附件:采购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各类设备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购置数量以框架协议订单为准,订单总金额不得超过框架协议金额。 1.2采购满足期:项目执行期为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如果2年内协议累计执行金额未达到约定的上限、且卖方未出现迟到货情况和质量问题,可延续1年。 1.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排名第一中标人分配每种型号的50%份额;排名第二中标人分配每种型号的30%份额;排名第三中标人分配每种型号的20%份额。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57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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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的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为准,如企业注册资金为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转换成人民币;如已完成多证合一,只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即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人需达到以下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在中国大陆的MSAP设备的相关业绩累计金额达到500万人民币及以上。时间以合同生效之日计算,以累计业绩金额作为评审依据,累计业绩金额通过合同或订单金额进行计算,发票仅作为验证合同真实性的凭证。 相关业绩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①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合同章)、合同标的物明细页、合同有效期页。 ②一个框架协议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结算合同算一个合同(未提供框架协议的采购订单/结算合同不计算业绩)。 ③清晰的与上述合同或订单相对应的发票记账联,每个合同或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发票。 ④如合同涉及多个专业的标的物,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的相关专业从合同中摘录出相应专业的合同金额,未区分专业的合同不纳入统计范围。专业类别遵照本项目要求确定。 ⑤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总公司与 之间,总公司可用 业绩,但 不可以用总公司业绩;同一总公司下的不同 的业绩不能互用。 ⑥以上要求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或订单相对应的发票和合同原件备查。 2.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同时具备SDH类、PTN类、OTN类设备入网许可证。提供相应复印件和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原件备查; 2.6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相关技术能力; 2.7不存在禁止合作的负面行为。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8月10日17时00分至 2020年08月17日11时30分。 4.2 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 零 元(¥ 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5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01日09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本项目将采用远程ES线上开标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 ||||||||||||||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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