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消防车招标公告
ZJTY10201057
1. 招标条件
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 (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镇海发电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占20%比例,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消防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脱硝和超低排放等环保设施,配套建设3×2000吨级煤码头一座,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区域建设用海内,计划于2019年建成。
2.2招标范围:8吨水罐泡沫消防车1辆、8吨水罐消防车1辆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3投标人应具有消防车制造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对应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复印件。
3.5近3年内(2017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0台8吨及以上水罐泡沫消防车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供货范围内容的页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4.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20年8月11日9:00至2020年8月17日17:00。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9月2日 10时 00分。
5.2递交通过浙能 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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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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