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总部音视频会议外设改造二期工程(招标编号:ZQGS20200001321),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项目概况 1.1招标编号:ZQGS20200001321 1.2项目性质:服务 1.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5 招标内容及规模:采购一套硬软件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用于总部音视频会议外设改造二期工程项目。采购设备包括显示器、扬声器、解码器等,具体数量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6技术要求:通过对总部视频会议室音视频外设进行改造优化,达到分辨率和端口能力要求,提高系统稳定性,提供高品质的视频会议服务。 1.7 项目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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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投标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除上述资质证书外,须另附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并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投标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经有关机关批准的有效执业许可/证照。(未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上述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3. 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度经外部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2.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或中国移动通信 或中国移动通信 政企客户 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产品的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因投标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事故,并达到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定义的一般事故及以上级别事故的;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5.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
3、 标书售卖时间为 2020年08月10日23时00分至2020年08月1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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