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半连续系统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不分标段。(1)采煤半连续系统破碎站全套设备由投标方提供,破碎站配套的所有土建基础及工程由投标方设计、施工。包括卸车平台钢制挡墙、受料仓、卸车防尘房,负压除尘系统,重型板式给料机、双齿辊破碎机、给料机下部排料带式输送机系统,钢结构、集中润滑系统、安装等工程。破碎站工艺过程如下:破碎站采用不少于4个卸车台位,原煤由汽车经卸至受料仓,再经重型板式给料机给至破碎机进行一级破碎,经破碎机破碎后物料直接由排料带式输送机转载至1#主运带式输送机。(2)在露天矿采场西帮至选煤厂东侧位置设计建设采煤半连续生产系统胶带,对生产系统胶带运输系统设计(相关构筑物、辅助通道、桥涵、消防、供配电、安全监控、自动控制、照明、除尘、防爆、环保、安全、卫生及接地设施等内容的设计,对设计范围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附相关说明)、土建施工、设备选型、设备安装。
设计范围包括:1)3500吨/小时生产能力的半移动式破碎站的选型及建设安装方案;2)8条胶带机的胶带机选型、建设安装方案及施工图设计;3)3#胶带机下穿北帮矿联公路桥涵(行驶车辆载重不小于160吨)建设方案及施工图设计;4)5#固定式胶带机与块煤生产加工系统1#筛分破碎车间搭接建设安装方案及施工图设计;5)4#、6#、7#、8#胶带机的选型、建设安装方案(包括搭接方案的设计)及施工图设计;6)设备选型;7)采煤半连续系统胶带机总体建设。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采用EPC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的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技术标准完成如下工作:1)地勘、设计及施工图设计;2)设备及材料供货;3)建筑安装施工破碎站、胶带机建筑物总体建设和安装调试、竣工验收。
2.3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
2.4 施工地点:新疆奇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5本项目组织统一踏勘,踏勘时间另行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牵头人实收资本金不小于20000万元(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
2)投标人需提供矿山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需提供煤炭行业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设备制造供货:只接受设备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
5)施工单位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1)设备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1个露天矿山3000t/h及以上的破碎站供货业绩合同;同时投标人提供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1个露天矿山运输能力3000t/h以上或1.8m及以上带宽的带式输送机供货业绩;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5年内(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有1项露天矿半连续工艺(破碎站、皮带运输机)施工业绩;同时投标人5年内(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有1项露天矿山运输能力3000t/h以上或1.8m及以上带宽的施工业绩;
(上述业绩均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3】信誉要求: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专业或矿山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项目经理参与过3000t/h及以上的破碎站或(运输能力3000t/h以上或1.8m及以上带宽的带式输送机)项目的一份业绩合同和近半年社保证明;(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社保证明)
【5】其他要求: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许可证,且该项目所要求资质及提供的项目经理需在备案册内(可中标后提供)。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允许最多四家单位联合组成,(必须明确设备制造商),必须以具备矿山施工总承包或机电安装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其他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10日 09时30分至2020年08月19日 18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