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70/17-CL-0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兴隆一路六号
一、招标条件
华电青岛发电 技改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青岛电厂2020年脱硫石灰石粉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70/17-CL-0901 | 华电青岛发电 2020年脱硫石灰石粉采购项目。 | 采购2020年脱硫剂石灰石粉50000吨 | 10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备本次招标石灰石粉的供应能力、资信良好法人;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业绩及能力:投标方自2019年6月1日至今,期间的供货量不少于30000吨(以结算发票为准);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承运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与承运单位签订的时间不少 1年的委托运输合同及相关委托运输协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由第三方有资质化验机构出具的石灰石粉的正式化验报告,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化验报告)。
5.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
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黑名单”(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fw/xycx/)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8-10 17:30到2020-08-1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8-10 17:30到2020-08-17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