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高桩承台基础外加电流阴极保护系统供货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玉环 1 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近海海域,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 10km,水深 7~10m,海底地形较平坦。规划工程场区呈多边形布置,东西长约10.4km,南北宽约 9.6km,规划海域面积 47.3km2。本工程装机容量 300MW,场内共布置 43 台单机容量 7.0MW 风电机组。其中北区22台机组,南区21台机组。本工程风电机组的电能通过66kV海底电缆接入220kV陆上升压站,将66kV电压升压至220kV后,就近接入电网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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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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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电流阴极保护系统供货 |
43个机位高桩承台基础的全套外加电流阴极保护系统的方案设计、产品供应、运输、安装指导、维护保养培训、售后服务等均由投标人提供。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外加电流阴极保护系统供货】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具有5个以上海上工程(含船舶)外加电流阴极保护系统应用的良好业绩,并提供相应的有效合同证明材料及业主/用户联系人。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并确认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9)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
6.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且在华电系统内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8-10 16:30到2020-08-1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8-10 16:30到2020-08-1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