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0MW燃煤供热发电机组粉煤灰销售(二年)服务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大开厂粉煤灰销售(二年)。
招标范围:大连开发区热电厂为2×350MW燃煤供热发电机组,燃煤煤种为烟煤、褐煤。共建有灰库4座,两座粗灰库(1号、2号库)、一座细灰库(3号库),一座应急灰库(4号库作为大连开发区热电厂应急处置及紧急排灰库,设计存储容量5万吨)。1、2、3号灰库单库有效库存高度13米,单库设计存储粉煤灰量1500吨,灰库建有卸料、收尘设备,可满足24小时满负荷卸灰要求,满库连续卸灰外运至灰库卸空预计24小时,灰库设备运行稳定。预计每年燃烧用煤约170万吨,粉煤灰产量约23万吨,预计单日最高产灰量约1700吨,具体数量以实际产灰量为准。
交货期:二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提供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非投标人本身,还需提供与该运输单位委托运输的相关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6辆及以上专用车辆,以用来满足本项目运输要求。若投标人提供的车辆为罐式货车须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若投标人提供车辆为半挂牵引车和罐式半挂车组合,须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并分别提供半挂牵引车和罐式半挂车车辆行驶证。(投标人所提供车辆,须与委托运输单位具有租赁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存储量在50000m³或50000t(吨)及以上的符合环保要求的储灰罐或储灰库(租赁或自有均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该场地或建筑物使用权益的相关资料,存储量须提供场地或建筑物存储量说明;
(5)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粉煤灰销售或购买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封面、关键内容页、双方签字页,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业绩;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10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8月17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