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二期供热首站扩容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4200万元,招标人为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二期供热首站扩容改造循环水泵用工业汽轮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
2.2 规模:一期2*350MW,二期2*680MW
2.3 建设工期: 120天
2.4 标段划分: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二期供热首站扩容改造循环水泵用工业汽轮机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循环水泵用工业汽轮机3台,额定进汽压力0.88MPa(绝压)、额定进汽温度351℃、额定输出功率1200kW。
2.6 交货地点: 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二期供热首站施工现场
2.7 交货期:2020年10月25日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7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2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工业汽轮机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每个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用途、金额等)的页面。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年 8 月2 日9:00起至 2020年 8月 1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