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二期)阳极组装系统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为38.02万吨水电铝项目。
2.1项目名称: 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二期阳极组装系统建筑工程
2.2项目类型: 工程
2.3项目概况: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设计电解铝产能70 万吨/年,电解铝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已经建成31.98万吨/年产能电解铝生产线,二期建设38.02万吨/年产能电解铝生产线。一期已经建设配套的阳极组装生产线一条,现云南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二期)工程新增一条阳极组装生产线(含电解质处理),与一期组装车间配套协作后达到全厂700Kt/a原铝生产所需阳极组装的要求。本次招标是为二期电解铝原铝生产所需的阳极组装新增一条阳极组装生产线配套的建筑工程,本此新增的一条阳极组装生产线是配置在现有已经建成的阳极组装车间厂房内(一期、二期组装车间厂房现已经建设完毕)。项目现场交通运输、水、电等基础条件较为完备。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昭通市云南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内。
2.5招标范围:(1)本工程为二期新增的阳极组装系统配套的土建设备基础、地坪、建筑物、配电室、管道皮带基坑、地沟等钢筋砼结构、砖混结构工业构筑物(本次新增的设备是配置在现有厂房内部)。
(2)一期阳极组装系统设备升级改造新增配套的土建设备基础、地坪、建筑物、配电室、管道皮带基坑、地沟等钢筋砼结构、砖混结构工业构筑物(如果有此项内容则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最终以实际图纸为准)。
(3)阳极组装系统配套的热力管网、给排水、暖通等二期阳极组装系统配套工程厂房外制作安装工程(不含阳极组装系统主体设备、厂房钢结构制作安装)。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二期阳极组装系统建筑工程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或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或加盖公司章)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提供2017年至今具有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
(4)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检索结果截图,最终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检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遵守公司安全底线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管理机构和能力,同时近三年(2016年至今)未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且12个月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提供承诺书。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1名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具备安全B证证书,近2017年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同时满足):
1)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严禁资质挂靠投标及转包、违法分包。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 2020-08-11上午09:00至 2020-08-20下午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