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全自动智能煤场管控一体化系统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江苏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规模: 淮阴电厂位于江苏省淮安市西约5km的杨庄镇的东北面,厂址北靠王杨公路,距盐河约1200m,南侧与废黄河相邻,东侧为已建成的电厂铁路专用线,北侧紧临王(营)杨(庄)公路。
目前该厂区内共有东、西2个露天煤场,西侧为原一期煤场,一期关停后煤场作为二期煤场用。西(一期)煤场长180m、宽130m,无干煤棚。东(二、三期)煤场长270m、宽190m,其中二期设有干煤棚长75m,宽100m。配4台斗轮堆取料机,封闭的煤场内有5条输煤皮带。
2.2本次招标全自动智能煤场管控一体化系统工程建设范围包括:为提高华能淮阴电厂煤场的自动化水平,需对煤场进行全自动智能煤场管控一体化系统建设。全自动智能煤场管控一体化工程建设范围包括:煤场信息化管理系统一套(含管控一体化平台)、堆取料机全自动系统4套、激光实时三维动态建模测量系统3套(投标方根据现场勘探结果,根据自己的情况补充相应的设备及软件)、皮带机检测系统(#7甲、乙;#10号、#12号、#12-1、#12-2、斗轮机皮带,检测系统数量及要求满足煤场需要)、8块40英寸户外电子显示屏(一期煤场4块,二期煤场2块,三期煤场2块,显示屏信号来源与数字化煤场相关数据同步)。
同时为确保全自动智能煤场一体化管控系统的正常使用,需要建立稳定可靠的数据传输网络以及高性能的机房设备部署。
投标方负责本次项目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试运行和消缺、运行及维护的培训、最终交付,并负责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等所有工作。详见技术要求。
2.3 工期:预计2020年9月开工,2020年11月30日前竣工,工期3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全自动智能煤场管控一体化系统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与火力发电厂直接签订合同的至少1项智能化煤场管控系统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以及关键内容页,合同内容中必须包含本次招标中关键的煤场管控系统、堆取料机自动化、皮带机检测系统等三项内容。)或者2项堆取料机无人值守业绩。必须提供至少1份煤场管控系统或堆取料机无人值守项目验收通过证明, 验收通过证明须有电厂使用部门或电厂公章 。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11日9:00起至2020年8月2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