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排放的煤气化发电技术”科研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因CO2近零排放的煤气化发电技术项目建设MWth示范工程需要, 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拟在项目合作单位宁煤煤制油公司厂区内建设科研示范试验基地。试验基地建设分为两期,一期包括中试试验车间及中控室等配套设施,已于2019年10月竣工投运;二期建设内容包括500kW发电示范装置的试验车间、电子负载室、准备间及配套公用工程等建设施工,建筑面积1798.2m2,试验车间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8.8m,电子负载室和准备间为地上一层高度5.8m,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厂房。其中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总图道路、煤制油分公司厂区生产装置至试验车间的公用工程系统接入、试验车间内部所有公用工程、电子负载室和准备间内的所有公用工程等;施工内容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电气、仪表、暖通、管道、设备、给排水、电信等;涉及介质包括合成气、氢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仪表风、工厂风、循环水、生活水等。
2.2建设地点:宁夏自治区银川市宁东镇宁煤煤制油分公司厂区内。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如下表(具体见技术部分及资料):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1 |
低碳院“CO2近零排放的煤气化发电技术”科研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
施工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的总图、建筑、结构、电气、仪表、暖通、管道、设备、给排水、电信等专业的设备材料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交付并完成缺陷责任期内修补工作等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与要求) |
210个日历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根据项目性质及实际情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压力管道安装GC2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2017-2019年利润值为正值。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1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中交证书、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注: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是指:煤化工工程建筑或安装施工(完工或在建)业绩。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及以上),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相关执业资格。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8月18日 23时59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