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霞浦核电项目2020-2023年供电供水子项运维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霞浦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2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36个月。
2.3招标及设备维护工作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1)供电子项,华核110kV变电站区域、变电站至岛内厂区10KV供电线路以及变电站备用电源,所有设备的运行、维护、巡检、检修抢修、定期检验检测、防腐保养等相关工作。
2)供水子项,供水提升泵站、高位水池区域、隧洞区域内服务于供水子项的构建筑物、设备设施、工艺系统等运行、维护、巡检、检修抢修、定期检验检测、防腐保养等相关工作。
3)供水子项,供水管线系统,即包括从赤岸大道取水流量计井开始,经过升压泵站至高位水池以及高位水池至岛内厂区各用户(关口表为界)的供水管线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巡检、检修抢修、定期检验检测、防腐保养等相关工作;
4)供水、供电子项区域内的井沟清理、地面、房间和建筑物墙面、门窗玻璃以及标识牌的维护检修、建筑物沉降观测、水电费缴纳及卫生清洁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两项业绩,须为110kV及以上变电站设备运行、维护(或检修)业绩,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年1月1日之后且合同金额大于500万元。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12日14:00起至2019年8月2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