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丹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东港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外供工业蒸汽二期工程(厂外管线建安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辽宁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丹东电厂1998年建设2×350MW亚临界燃煤机组,2台机组于2010年完成供热改造,现已实现对东港城区集中供热。为适应东港城区供汽负荷逐年增长的需求,实现电厂节能降耗及增加电厂盈利能力,丹东电厂已对1、2号机组实施工业供汽改造,2019年已实现对松原化工工业供汽,供汽量平均大35t/h,2020年计划对东港经济开发区西区二期及东区实现供汽。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于2020年9月10日开工,2020年10月30日达到供汽条件,2020年11月30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满足招标人要求。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建筑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安装单位工程合格率达100%;建筑单位工程优良率达95%以上;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达95%以上。本项目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华能(丹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东港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外供工业蒸汽二期工程(厂外管线建安工程)。招标范围: (丹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东港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外供工业蒸汽二期工程(厂外管线建安工程),范围包括:直埋钢套钢管道建安工程、架空管道建安工程、过道口及跨越大东沟河架空管道敷设工程、蒸汽管道疏水系统建安工程、管道井施工、蒸汽管道接口保温及防腐安装、管道支架、基础施工、蒸汽计量装置建安工程;破坏道路、绿化及其他建构筑物恢复等工程。本标段范围内的供货、施工、系统调试、金属探伤、检测、吹管、试运行,消缺,培训,配合性能验收,并负责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等各项服务、场外蒸汽管线施工与地方相关部门协调工作及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等全部工作均包含在本标段范围内。本标段蒸汽管线采用直埋和架空相结合的敷设方式,其间跨越大东沟河采用架空敷设方式,过路段采用破路方式(部分区域顶管),蒸汽管道施工完成后按原有道路结构恢复。界定划分:本标段管道接由西区一期供汽工程丹东松元化学有限公司主管路接口点沿白云大街向西敷设,经白云大桥后转南,约200米后转西经白云闸跨越滨海公路,沿滨海公路向南敷设至永强路西转,至桃源路转南,至锦都食品厂东侧止。具体范围及工程量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东港市经济开发区东港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DN250及以上规格供汽管道施工业绩不少于2个(不接受分包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等)。
3.2.3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3.2.4其它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单位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文件。
3.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12日9:00起至2020年8月1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