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化学在线仪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下属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热电厂、内蒙古蒙电 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发电厂、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发电厂、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达拉特发电厂、呼和浩特热电厂、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本次采购部分电厂化学在线仪表,用于开展水质指标检测工作,对机组水汽质量进行监督。
交货期:合同正式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化学在线仪表的采购,本次招标包括在线硅酸根分析仪7台、在线钠离子分析仪8台、在线溶解氧分析仪6台(包括相关附件)的供货及提供相关服务。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年内,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电厂如需采购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化学在线仪表,按照本次招标单价签订合同和结算。
本项目为统一招标,分别与各项目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6份200MW及以上等级的火力发电厂相关在线仪表设备的供货合同业绩(业绩供货范围须包含在线硅酸根分析仪、在线钠离子分析仪、在线溶解氧分析仪之一)。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13日9:00起至2020年8月2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