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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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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传染病区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r\n安市公资交(建)告(2020)303号
\r\n1. 招标条件
\r\n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传染病区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已由镇宁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投资[2020]4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r\n2.招标内容及范围
\r\n项目 \r\n 项目 \n其中:\n(1)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和试验等,查明、分析和评估地质特征和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报告、送审成果文件直至通过审查,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等;\n(2)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规划设计及配合上报审批;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及配合上报审批;初步设计含方案优化、概算编制及配合上报审批;施工图设计及配合上报审批等全部设计内容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提供技术交底;项目各阶段配合及现场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等;\n\n(3)施工:包括施工图设计和变更设计范围内土建工程、内外装饰及附属工程施工安装等全部内容;\n(4)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医疗设备或器械的采购及安装、维护、保养、操作培训等内容。采购须在招标人的监督下满足招标人的品质及功能要求,所有医疗设备或器械产品采用甲控乙购方式。\r\n。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要求: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4.投标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03日11时00分,地点为安顺市 (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定安大道交叉处东南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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