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热电一厂蓄能调峰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春热电一厂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小城子街6789号,是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内核单位,现总装机容量700MW,2台350MW热电联产机组(型号均为:C350/272.9-24.2/0.4/566/566超临界汽轮机)于2011年末投产(其中1号机组2018年完成低真空改造),设计年发电能力38亿千瓦时。2018-2019供热期,在供热初期(2018年10月下旬)接带供热面积约1400万平方米;12月中旬,新增465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目前供热面积1865万平方米。本次改造拟新建7台40MW电极式电锅炉,以满足机组运行深度调峰的需求,以实现电厂运行机组在冬季供热的情况下,能够达到深度调峰,提高经济效益。
2.2招标范围: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蓄能调峰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具体内容包括:
(1)蓄能调峰项目的投资服务和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原材料和设备供货、施工安装和调试、生产运维、辅助调峰服务效益分享方式。
(2)有关项目新建范围、技术要求等详见“技术规范书”。此项目只划分为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期为合同签订后137日。竣工后服务期(即效益分享期)为10年,10年后电蓄热调峰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甲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国内至少1台电极锅炉蓄热系统调峰项目的运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成功投运并运营的业绩合同及用户安全稳定运行证明和运行无事故证明材料,否则将废标处理。
3.3投标人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电极锅炉蓄热系统调峰项目建设的同岗位工作业绩。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14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8月20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