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5002-20025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 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 第二工程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陕西斗门水库项目碎石材料,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由招标人负责招标,合同签订由施工项目负责签订执行,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陕西省斗门水库工程位于西安市西郊沣河右岸原昆明池遗址,距西安市中心约20千米,斗门水库工程为引汉济渭输配水工程的调蓄水库,是以供水、改善生态环境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利用的平原水库。水库总库容5052万立方米,库区总面积10400平方米,库周总长14.9千米。按南北池布置,南、北池之间设双向挡水坝,南池为供水水源,调蓄引汉济渭南干线供沣东沣西新城的水量,南池总库容2897万立方米,面积3400平方米,其中水面面积3000平方米,设计向沣东沣西新城多年平均供水8773万立方米;北池为生态水源地,兼顾沣河防洪,蓄滞沣河洪水和城市雨洪,北池总库容2155万立方米,面积7000平方米,其中水面面积6400平方米,年可向西安生态水系中的汉城湖、汉护城河、高新湖3个湖泊补给生态用水1456万立方米。
水库工程分为南池系统和北池系统。南池系统由南池围坝、引汉济渭引水管线、供水管线、南池退水涵等建筑物组成;北池系统布置“一进三退”通道,由北池围坝、沣河拦河枢纽、分洪渠、沣河退水渠、太平河退水渠及太平河补水管线等建筑物组成。
2、招标范围: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 陕西省斗门水库项目碎石采购。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级配碎石 | 5-40mm | 32340 | 吨 | 强度30Mp,含泥量小于5%。 |
2 | 振冲碎石桩级配碎石 | 50-150mm | 33200 | 吨 |
注: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交货时间:2020年8月至工程结束,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4、交货
5、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具有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及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提供国家、行业有关的生产、质检标准,提供近期产品检验报告以及所供产品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2、代理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有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代理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具有至少3份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提供的资料应包含供货数量或金额;并提供至少一份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财务报表。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8、投标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