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明发电2020-2021年度化学大宗药品采购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四川天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四川省江油市双河镇天明村,公司2013年1月15日正式注册成立,规划建设100万吨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和4×1000MW燃煤电厂,分两期建设,本期建设50万吨储煤基地,配套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将采用目前国际领先的环保技术,高标准建设“四川省首个超低排放火电标志性工程”,动态总投资76.6亿元。项目于2015年7月获得四川省发改委核准批复,同年8月19日正式开工建设,计划2021年两台机组投产发电。距市区中心直线距离约20km,交通方便。
2.2本项目招标范围:四川天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2021年度化学大宗药品供应、运输、装卸等全部工作内容 。(具体标包划分、交货地点及货物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物资名称 |
规格要求 |
本次招标 总量(单位:吨) |
交货期/工期 |
供货周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混凝剂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95 |
供应商收到供货通知起48小时内,药品到达指定现场 |
2020.9.20-2021.12.31 |
四川天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助凝剂(废水用)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2 |
供应商收到供货通知起48小时内,药品到达指定现场 |
2020.9.20-2021.12.31 |
四川天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阴离子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 |
供应商收到供货通知起48小时内,药品到达指定现场 |
2020.9.20-2021.12.31 |
四川天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阳离子 |
|
氯锭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9 |
供应商收到供货通知起48小时内,药品到达指定现场 |
2020.9.20-2021.12.31 |
四川天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超滤进口专用杀菌剂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5 |
供应商收到供货通知起48小时内,药品到达指定现场 |
2020.9.20-2021.12.31 |
四川天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反渗透用阻垢剂(进口)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5.5 |
供应商收到供货通知起48小时内,药品到达指定现场 |
2020.9.20-2021.12.31 |
四川天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超滤用杀菌剂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2.5 |
供应商收到供货通知起48小时内,药品到达指定现场 |
2020.9.20-2021.12.31 |
四川天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反渗透用还原剂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5.8 |
供应商收到供货通知起48小时内,药品到达指定现场 |
2020.9.20-2021.12.31 |
四川天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循环水用氧化性杀菌剂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3 |
供应商收到供货通知起48小时内,药品到达指定现场 |
2020.12.01-2021.12.31 |
四川天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循环水用非氧化性杀菌剂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8 |
供应商收到供货通知起48小时内,药品到达指定现场 |
2020.12.01-2021.12.31 |
四川天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循环水用阻垢剂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03 |
供应商收到供货通知起48小时内,药品到达指定现场 |
2020.12.01-2021.12.31 |
四川天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氨水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75 |
供应商收到供货通知起48小时内,药品到达指定现场 |
2020.9.20-2021.12.31 |
四川天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联氨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3 |
供应商收到供货通知起48小时内,药品到达指定现场 |
2020.9.20-2021.12.31 |
四川天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注:①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评标及授标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年审有效期内);
【2】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液氨;
【3】投标方若为生产商,须出具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品种明细含:液氨;投标方若为代理商,须出具所代理生产商的化学生产许可证,证书品种明细含:液氨;
【4】投标人自行运输的,应当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不具备运输能力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委托运输合同,及被委托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应具备不少于1年的化学药品供货合同业绩,且年供货量在100吨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发票扫描件以证明满足供货量要求);
【7】 本项目不接受限制准入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13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8月19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