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2020-2022年河南联通工程结算、决算审计中介机构(框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B37102020000617,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标段1:引入河南联通(含存续公司)工程(含土建)结算审计服务机构五名。标段2:引入河南联通(含存续公司)工程决算审计服务机构五名。标段3:引入河南联通(含存续公司)土建决算审计服务机构一名。
项目预算:2436万元(不含税)。
1.2 项目类型:服务。
1.3采购有效期:二年。
1.4 本项目划分标段。
标段1招标范围为:对中国联通河南省 及各市 (含存续公司)工程投资(含通信工程、土建工程等)项目的工程结算提供审计服务。中标人数量为5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依次预计为30%、25%、20%、15%、10%,预算:1200万元; 实施区域详见附件。
标段2招标范围为:对中国联通河南省 及各市 (含存续公司)工程投资(含通信工程、500万元以下土建工程等)项目的工程决算提供审计服务。中标人数量为5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依次预计为30%、25%、20%、15%、10%,预算:1130万元;实施区域详见附件。
标段3招标范围为:对中国联通河南省 及各市 (含存续公司)投资预算500万元以上土建项目的土建决算提供审计服务,中标人数量为1个,预算:106万元。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3 个。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
2.1潜在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2.2潜在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按评审当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2.3潜在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潜在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需提供证书原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2.5潜在投标人须承诺拟派本标段审计人员至少10人,其中派驻河南负责人须具备该行业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其他人员须具有一年以上工程造价工作经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建设工程造价员或通信概预算员或通信概预算培训证书等工程造价资质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人员不少于1人),需提供证书原件,以上10人提供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份无间断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2.6潜在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类似相关项目实施案例至少3个(其中通信类项目至少2个,土建类项目至少1个),案例中项目送审金额均不低于100万元,提供相对应的业绩原件、审定的工程结算书原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投标。
2.9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潜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潜在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潜在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潜在投标人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标段2:
2.1潜在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2.2潜在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潜在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2.4潜在投标人须承诺拟派本标段审计人员至少10人,其中派驻河南负责人须具备该行业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其他人员须具有一年以上工程决算审核工作经历;具有注册会计师资质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等人员不少于5人,需提供证书原件,以上10人提供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份无间断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2.5潜在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类似相关项目实施案例至少3个(其中通信类项目至少2个,土建类项目至少1个),案例中项目送审金额均不低于100万元,提供相对应的业绩原件、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原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投标。
2.8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潜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潜在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潜在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潜在投标人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标段3:
2.1潜在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2.2潜在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潜在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2.4潜在投标人拟承诺派本标段审计人员至少5人,其中派驻河南负责人须具备该行业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其他人员须具有一年以上工程决算审核工作经历;具有注册会计师资质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等人员不少于4人,需提供证书原件,以上5人提供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份无间断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2.5潜在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类似相关项目实施案例至少3个,案例中项目送审金额均不低于1000万元,提供相对应的业绩原件、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告原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投标。
2.8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潜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潜在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潜在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潜在投标人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00时00分至2020年8月21日 23 时 59 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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