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 盐城市 改造建湖生产综合楼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中国邮政集团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中国邮政集团 江苏省 文件苏邮分〔2020〕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 江苏省建湖县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造价约565.61万元(含税)。
2.1.4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9月1日,竣工日期: 2020 年 12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下列部门取消或限制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
1)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信部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2)江苏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3)盐城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4)建湖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
上述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以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一律不作为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的依据。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按《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3.1.5投标人拟派
3.1.6其他要求:
(1)
1.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2.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
3.2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 8月14日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
4.2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 年 8 月27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盐城ABC合成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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