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峰电厂基于先进控制机制的机组智能掺烧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服务,招标人为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邯峰电厂基于先进控制机制的机组智能掺烧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义井镇
2.2服务内容:邯峰电厂拟对1号机组(660MW)进行基于先进控制机制的机组智能掺烧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通过独立于DCS控制系统的专用第三方优化控制系统,自动推荐最优煤种掺配掺烧方案,实现不同负荷下机组最佳天然煤耗、脱硫系统硫份的设定,并使机组在45%-100%负荷段稳定运行, 重要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方需设计、集成、组态一套完整的控制系统,并负责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试验、调试工作。
2.3服务期:本项目要求在2020年10月前供货至现场,最终在2021年12月前完成安装、逻辑修改、静态调试、热态调试等全部工作, 具体工作进度将根据现场设备情况及机组调停计划进行安排,届时由招标方提前通知投标方。实际现场总的工作时间应控制在60天以内。
2.4招标范围及内容:邯峰电厂拟对1号机组(660MW)进行基于先进控制机制的机组智能掺烧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通过独立于DCS控制系统的专用第三方优化控制系统,自动推荐最优煤种掺配掺烧方案,实现不同负荷下机组最佳天然煤耗、脱硫系统硫份的设定,并使机组在45%-100%负荷段稳定运行, 重要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方需设计、集成、组态一套完整的控制系统,并负责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试验、调试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火电机组燃料掺烧、协调或汽温优化方面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6台600MW及以上不同火电机组燃料掺烧、AGC、协调或汽温优化的业绩,各项业绩必须以独立于DCS控制系统的PLC作为系统硬件平台。需提供合同扫描件等有效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优化内容,体现符合上述要求的系统硬件平台如平台照片等;如为供货类业绩,还需证明该业绩包含设备调试等工作)。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项600MW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燃料掺烧、AGC、协调或汽温优化项目的工作经历,并提供合同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需能体现参与经历)。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8月14日09:00时起至2020年8月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