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平山古月28兆瓦光伏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施工内容包括升压站的土建和设备安装,光伏场区道路及土建工程,光伏支架、组件、逆变器、箱变等设备安装,场内集电线路及送出线路建设,生态恢复绿化工程、并网手续办理等。批复交流侧容量28兆瓦光伏发电工程,按照容配比1:1.14进行投标、设计、报价,超配后32兆瓦。建设工期:开工日期初拟2020年9月15日开工,以项目现场书面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2020年12月25日;总工期不超过3个月。特别注意:本项目经上级公司投委会通过,备案完成,则本次招标生效,如不通过,则本次招标无效。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招标无效的情况,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损失。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平山古月28兆瓦光伏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平山古月28兆瓦光伏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2017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2.3投标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2项光伏工程主体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关键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住建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附证明文件;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08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0 年 08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